魏江涛律师WEI JIANGT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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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关心的问题

卖的是药,不是“毒品”,为什么还可能构罪?

受管制的药品,也可能流入非法用途。

部分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依法受到管制,但列管不意味着所有买卖都属于毒品犯罪。需要区分真实医疗需求与明知用于吸毒等非法用途的供给,并看主体身份、来源、交易方式和去向。

医疗使用与非法供给的区分,需要放回具体交易中判断。诊疗和处方、买方真实需求、销售方式、数量与价格都是核查线索;不能把任何一项线索单独当作定罪结论。

你现在可以做什么

  • 核对准确药名、单方或复方、规格和交易日期。
  • 整理真实诊疗、处方、资质和购销资料。
  • 核对买方用途、异常价格和重复交易的完整背景。

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;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(检例第150—153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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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这个问题放回完整情境

买药、代购与寄递:先把五件事分开

药品名称只是起点;用途、时间、知情和分工同样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