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江涛律师WEI JIANGTAO
跳到正文
物质与列管动态核对

先看行为日,再查列管目录

物质名称、制剂范围和列管时点,是新型毒品案件的第一道核对。

这一条资料,回答什么

查获物在行为发生时,已经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吗?

核心要点

  1. 以具体行为发生日为起点,核对当日有效的目录、增补公告及例外范围。

  2. 俗称、商品名与化学名称不能直接画等号;盐、异构体、制剂及整类列管范围需逐项辨认。

  3. 持续交易跨越列管日的,应按时间拆分;审判时的新目录不能直接倒推此前的毒品属性。

材料核对

勾选仅作本次阅读提示;导出文件保留空白核对项。

依据与官方来源

本次核对:2026-10-02 · 适用法律须结合行为时间、地区及正式文本。

接着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