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不明财产能全算受贿吗
不能只因来源解释不清就追加为受贿数额。具体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有不同构成和证明路径,须区分已查明收入与未说明差额。
魏江涛 / 观点与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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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只因来源解释不清就追加为受贿数额。具体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有不同构成和证明路径,须区分已查明收入与未说明差额。
应先查明受贿构成及股份是否已经转让。已登记转让或证据证明实际转让的,按转让时股份价值计算受贿数额,分红作为孳息处理;未实际转让、仅以分红名义获利的,按实际获利计算。
未中标、未获利不能单独排除串通投标罪。还须判断串通行为是否损害法定利益并达到情节严重,不能只盯中标金额一项。
不能只取页面面额或低价转卖收入作为当然盗窃数额。应先证明实际窃取了什么财产利益,再按适用的价格认定规则确定价值。
被拘禁和拿过工资都不能单独决定责任。真正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依法应按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;仍须区分受控参与与后来主动犯罪。
签具结书不能把错误数额变成事实。审计是否重复计入仍须依法查明;关键金额异议能否影响认罪认罚,要看异议范围与真实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