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icable scenarios

适用场景

  • 受贿款洗钱案只指控一次转移上千万元,款项已经追回;仅凭金额达到五百万元,就直接进入五年以上刑档吗?

关键事实

  1. 相关财物是否属于受贿等法定上游犯罪所得、收益,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认识与掩饰目的。
  2. 实际洗钱行为次数与金额,不能把一笔上游所得直接当成只有一次洗钱。
  3. 是否拒不配合追缴并导致无法追缴,实际损失及其他严重后果是否有证据。
  4. 追回时间、追回范围和已经发生的后果分别是什么,不能仅凭“已追回”作全面结论。

回答与法律依据

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,普通情形与情节严重分别适用不同刑档。法释〔2024〕10号第四条对加重标准要求两部分同时具备: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,并有多次洗钱、拒不配合追缴致财物无法追缴、造成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损失,或其他严重后果之一。“以上”包括本数,不能把五百万元整排除在门槛之外。

因此,仅有上千万元金额,并不能省略对具体严重情形的证明。题面称一次转移,也应审查实际洗钱行为,不能以资金来自同一笔受贿就直接认定只有一次。钱款追回可能影响追缴情形的判断,但不能自动抹去已经发生的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;上游受贿自身严重,也不能直接替代洗钱的加重要件。

该解释第二、三条规定他洗钱的认识要求与综合判断,第七条要求上游犯罪事实成立,未必先有上游生效判决。即使不能认定情节严重,仍须审查是否成立普通洗钱。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2009年洗钱解释,历史事实另须核对时间效力。

相关问题

  • 洗钱达到五百万元就进五年以上刑档吗?
  • 赃款追回能排除所有洗钱严重情形吗?
  • 上游受贿严重会自动让洗钱也属严重吗?

内容来源与核验

整理自《为你辩护》2026-10-06刊期的QFA研究,由AI辅助整理并核对下列法源与适用边界,不代表魏律师或律所已逐篇审稿。内容是一般化问题分析,不代表魏律师经办的真实案件、客户或结果。

法源核验日期:2026-10-06。主题:洗钱情节严重、五百万元门槛、单次洗钱、受贿款转移、赃款追缴、严重后果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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